关于山东隆科特酶制剂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生物制品项目(一期)节能验收公示


发布时间:

2024-09-25

2024年923日在山东隆科特酶制剂有限公司议室,按照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》(国家发改委2023年第2号令)、《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》(鲁发改环资〔2023〕461号)《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鲁发改环资〔2024〕657号)等文件要求,山东隆科特酶制剂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《山东隆科特酶制剂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生物制品项目(一期》节能验收专家评审会。参会人员有三位评审专家(名单附后)、建设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代表。

一、项目执行节能法律法规、强制性节能标准、设计规范情况

1. 根据国家发改委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(2024年本)要求,该项目属于目录中“鼓励类”、“限制类”和“淘汰类”的范畴,为允许建设项目,符合国家产业政策

2.经现场查验,未发现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和用能设备。

二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否符合节能审查批复文件及《节能报告》要求。

1.项目一期13000吨/年的氧化还原酶、8000吨/年的纤维素酶、4000吨/年的半纤维素酶生产线已建设完成。经现场查验,已建成一期项目产品方案、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。

2.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技术参数未发生重大变化。

3.项目节能技术措施和节能管理措施等满足《节能报告》的要求。

4.项目使用能源种类为电力蒸汽、天然气和沼气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《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》GB 17167-2006要求。

5.能效水平:

项目酶制剂单位产品能耗为0.61tce/t

6.能源消费量:根据设备运行功率计算,项目达产后年消耗电力10697.69万kWh,年消耗蒸汽21615.165t,年消耗天然气250.7万m3,年消耗沼气443.52万m3,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1751.39tce(当量值);40857.47tce(等价值)。高于该项目节能报告批复中一期能源消费量20490.72(当量值);42826.71tce(等价值),高出部分不足批复的10%,符合节能验收要求

根据《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鲁发改环资〔2024〕657号)等文件要求对节能验收内容进行公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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